| 序號 | 文件 | 內容 | 發布時間 | 發布單位 |
| 1 | 《“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 | 推動實施創新過程知識產權管理國際標準 | 2021年10月9日 | 國務院 |
| 2 | 《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和“十四五”規劃實施年度推進計劃》 | 推廣國際標準化組織創新與知識產權管理體系 | 2021年12月27日 | 國務院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 |
| 3 | 《面向企業開展2022年度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示范工作的通知》 | 優勢示范企業測評需結合ISO56005 | 2022年5月26日 |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
| 4 | 《國家知識產權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知識產權助力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發展若干措施》 | 推廣實施ISO56005 | 2022年10月13日 | 國家知識產權局、工業和信息化部 |
| 5 |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創新管理知識產權國際標準實施試點的通知》 | 開展ISO56005實施試點 | 2023年4月28日 |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
1、《“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
發布時間:2021年10月9日
發布單位:國務院
部分內容摘錄如下:
“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知識產權工作的決策部署,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高效促進知識產權運用,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推動構建新發展格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和《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制定本規劃。
……
(十)提升知識產權轉移轉化效益。提升創新主體知識產權管理效能。推動創新主體加強知識產權管理標準化體系建設,推動實施創新過程知識產權管理國際標準。
推動中央企業建立完善知識產權工作體系,打造一批具備國際競爭優勢的知識產權強企。深化實施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工程。分級分類開展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知識產權優勢培育和建設工作。引導創新主體建立健全知識產權資產管理制度,推動企業做好知識產權會計信息披露工作。建立健全財政資助科研項目形成知識產權的聲明制度和監管機制。(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中科院、國家知識產權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2、《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和“十四五”規劃實施年度推進計劃》
發布時間:2021年12月27日
發布單位:國務院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
部分內容摘錄如下:
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和“十四五”規劃實施年度推進計劃
為貫徹落實《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深入實施知識產權強國戰略,加快建設知識產權強國,明確2021—2022年度重點任務和工作措施,制定本計劃。
……
三、完善知識產權市場運行機制
(二)加強知識產權綜合運用
64.推動企業、高校、科研機構健全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推廣國際標準化組織創新與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知識產權局、市場監管總局負責)
……
3、《面向企業開展2022年度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示范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2年5月26日
發布單位: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部分內容摘錄如下:
面向企業開展2022年度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示范工作的通知
國知辦函運字〔2022〕49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四川省知識產權服務促進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的決策部署,分型分類推進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示范工作,促進企業提升知識產權綜合能力和核心競爭力,打造知識產權強企建設第一方陣,為加快建設知識產權強國提供有力支撐,決定在“十三五”期間開展國家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培育工作特別是2019年以來相關部署落實基礎上,面向企業開展2022年度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示范工作,組織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以下簡稱優勢企業)和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以下簡稱示范企業)申報、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二)數字化測評
各地方知識產權局組織轄區參加申報和復核的企業在線填報注冊信息,按照相應條件和范圍初核通過后,統一進行數字化測評。為科學評價企業知識產權綜合能力和績效,提升工作便捷度和標準化水平,本次測評對標知識產權強國建設要求,結合國際標準《創新管理—知識產權管理指南》,優化升級評價指標,采用數字化工具進行。
……
4、《國家知識產權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知識產權助力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發展若干措施》
發布時間:2022年10月13日
發布單位:國家知識產權局、工業和信息化部
摘錄部分內容如下:
國家知識產權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知識產權助力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國知發運字〔2022〕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現將《關于知識產權助力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2年10月13日
關于知識產權助力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著力在推動企業創新上下功夫,加強產權保護,激發涌現更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的決策部署,扎實推進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和國務院印發的《“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工業和信息化部等19部門印發的《“十四五”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規劃》,以及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辦實事清單》,深化實施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工程,助力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發展,推動更多中小企業走好“專精特新”發展之路,特制定以下措施。
……
(二)推動知識產權管理融入企業創新全過程。對標世界先進企業管理模式,推廣實施《創新管理—知識產權管理指南(ISO56005)》國際標準,進一步完善全國知識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標準推廣應用綜合服務平臺,為各類創新主體提供國際標準宣貫解讀、課程培訓、能力測評、案例分享等綜合服務,面向全國遴選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率先開展國際標準實施試點,推動知識產權管理融入企業創新全過程,加快培育單項冠軍企業和領航企業。各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組織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通過標準推廣應用綜合服務平臺開展知識產權和創新能力分級測評、學習提升,運用標準化手段持續提高創新能力和效率。
……
5、《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創新管理知識產權國際標準實施試點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年4月28日
發布單位: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全文如下: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創新管理知識產權國際標準實施試點的通知
國知辦發運字〔2023〕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貫徹《“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助力中小微企業穩增長調結構強能力若干措施》(工信部企業函〔2023〕4號)有關要求,落實國家知識產權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知識產權助力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國知發運字〔2022〕38號)有關部署,對標世界先進企業管理模式,推廣實施《創新管理—知識產權管理指南(ISO56005)》國際標準(以下簡稱“ISO56005國際標準”),切實提升創新主體知識產權管理效能和創新水平,國家知識產權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以下簡稱“兩部門”)決定組織開展創新管理知識產權國際標準實施試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ISO56005國際標準是由我國提出并推動制定的首個知識產權管理國際標準,是創新管理國際標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ISO56005國際標準以創新價值實現為核心導向,堅持創新管理與知識產權的深度融合,將知識產權管理活動嵌入創新全過程,通過明確創新過程中的知識產權管理目標、方法和路徑,全面提升創新效率、創新質量和創新效益。各級知識產權、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標準推廣實施工作,強化工作協同、條件保障和數字化管理,引導創新主體強化知識產權對創新的支撐作用,以標準化手段提升知識產權管理能力和創新能力,以知識產權高水平管理推動實現創新價值最大化。
二、試點目標
通過三年時間,逐步實現對國家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創新管理國際標準實施試點全覆蓋。試點企業全面實施ISO56005國際標準,創新管理體系與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深度融合,企業知識產權創造質量和運用效益全面提高,創新能力顯著提升,涌現出一批具有示范效應的創新與知識產權融合管理實踐案例,培育出一批支撐企業和產業創新發展的高價值核心專利,助力打造一批知識產權強企、單項冠軍企業和領航企業,有力支撐制造強國和創新型國家建設。
三、試點內容
(一)試點任務
2023—2025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各地)每年組織一批企業開展創新管理國際標準實施試點,分三批實現對本地國家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全覆蓋。組織試點企業通過全國知識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標準推廣應用綜合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綜合服務平臺”),學習實施ISO56005國際標準,持續提升知識產權管理能力和創新能力,定期組織開展量化評價。
(二)試點安排
1.確定企業。各地知識產權、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根據本地實際確定每年參加試點的企業數量,其中2023年度各地試點企業數量原則上不得低于本地優勢示范企業和“小巨人”企業數量的1/3,注重在本轄區國家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中,選擇工作基礎好、創新能力強、開展試點意愿高的企業作為首批試點企業。每批試點企業開展標準實施前均需按照兩部門的統一工作部署在綜合服務平臺開展知識產權和創新能力的初始測評(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2.標準實施。各地知識產權、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面向試點企業加強ISO56005國際標準的宣傳推廣和支持指導,發揮綜合服務平臺線上服務優勢,組織試點企業通過平臺學習ISO56005國際標準及其權威解讀、公益課程,免費獲取標準學習與實施相關資料,交流分享標準實施實踐案例,及時了解標準實施最新政策資訊,推動試點企業知識產權和創新全過程管理的緊密融合,不斷改進提升知識產權管理能力和創新能力。同時,依托綜合服務平臺跟蹤了解試點企業學習情況和相關需求,提高標準實施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3.階段評價。每年兩部門將通過綜合服務平臺面向所有參加試點的企業組織開展年度知識產權和創新能力相關數據填報,綜合評價各地企業知識產權和創新能力總體提升情況,評估各地試點實施工作成效。試點企業填報的數據將同步用于國家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評選、復核。各地知識產權、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兩部門組織試點企業填報數據,注重面向不同產業領域、不同發展階段試點企業分類收集匯總試點經驗和典型案例,及時反饋試點中發現的問題建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管理。兩部門將加強創新管理國際標準實施試點工作的統籌安排,共同做好試點的業務指導、平臺建設、階段評價和信息共享。各地知識產權、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加強工作協同,做好試點企業的擇優遴選、組織動員、政策扶持和跟蹤服務。
(二)完善配套政策。各地知識產權、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充分運用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知識產權相關資金等,為開展創新管理國際標準實施試點提供支持,積極引導試點企業學習實施ISO56005國際標準。
(三)強化平臺支持。各地知識產權、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將綜合服務平臺作為服務創新主體、推動標準實施和持續提升創新能力的重要抓手和數字化保障,及時收集反饋平臺建設優化建議。兩部門將根據試點工作需要持續完善綜合服務平臺功能,及時匯總反饋各地標準實施情況,推動綜合服務平臺共建、共治、共享。
(四)加大宣傳推廣。各地知識產權、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鼓勵試點企業邊試點、邊總結,將創新管理國際標準實施經驗向產業鏈上下游企業、本行業領域內企業進行宣貫推廣,進一步擴大試點影響力和覆蓋面。兩部門將積極創造條件推動有關實踐案例所在單位參與相關國際標準研制。
請各地知識產權、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盡快按照通知要求啟動試點,于6月30日前,制定印發本地(含計劃單列市)工作方案,確定各地首批試點企業名單,并將工作方案、企業名單及本地知識產權、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工作聯系人信息一同報送兩部門備案。2024年和2025年要在當年3月31日前分別將第二批、第三批試點企業名單報送兩部門備案。
特此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