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56001《創新管理體系 要求》(Innovation management system — Requirements) 是由ISO/TC279制定的創新管理體系國際標準,為組織建立、實施、維護和改進創新管理體系提供了明確要求和指導。該標準旨在提升組織持續、成功創新的能力,適用于各種類型、規模和行業的組織。它提供了一種系統化的方法,幫助組織有效促進和管理創新,從而增強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數十年研究表明,我們可以系統地管理創新活動,以創造合適的條件、消除障礙并吸引人們參與。領導力、戰略、文化、協作、能力、溝通、流程和績效評估等幾個相互關聯的因素決定了創新能力,如果所有這些元素都作為一個體系進行管理,組織就可以更有效地進行創新。
ISO 56001 編纂了創新管理學科的最新研究和實踐知識,并提供了通用語言和可信框架,使組織能夠克服最緊迫的挑戰。它可以幫助各類組織在創新工作中變得更加體系化和系統化。
6.創新是如何定義的?
ISO 56000 提供了寬泛的創新定義,重點關注新穎性和價值。創新被定義為“實現或重新分配價值的新的或變化的實體”。
根據定義,任何事物都可以創新。例如,實體可以是產品、服務、流程、模式、方法等,范圍從漸進到激進。 一項創新可以對世界來說是新的,對組織來說是新的,也可以是現有事物的新組合。價值不僅限于財務價值,還可以是任何類型的價值,例如體驗、福利或社會價值。
這一定義的寬泛性往往要求一個或多個屬性更加具體,例如流程創新、漸進式創新、商業模式創新或社會創新。
該定義與ISO 9001質量管理標準和經合組織《奧斯陸手冊》保持一致。
ISO 56001《創新管理體系 要求》(Innovation management system — Requirements) 是由ISO/TC279制定的創新管理體系國際標準,為組織建立、實施、維護和改進創新管理體系提供了明確要求和指導。該標準旨在提升組織持續、成功創新的能力,適用于各種類型、規模和行業的組織。它提供了一種系統化的方法,幫助組織有效促進和管理創新,從而增強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